营口市体育彩票竞猜权限动态管理办法

  情绪观察     |      2026-02-15 08:54

  

营口市体育彩票竞猜权限动态管理办法(图1)

  为加强本市体育彩票竞猜游戏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调整高频快开彩票游戏和竞猜彩票游戏规则加强彩票市场监管的通知》《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单场竞猜游戏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宁省体育彩票单场竞猜游戏销售网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营口市体育彩票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负责本市竞彩销售权限的动态管理工作,包括权限的授权、撤销与日常监管。

  (一)新增竞彩销售网点须为体彩专营店,符合示范店或展示体验中心建设标准,销售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环境整洁、布局合理、光线明亮。

  (二)须配备以下设施:门头标识、销售台、代销证框架、未成年人警示标语、大乐透电子奖池牌、即开票展示区、竞彩赛事信息展示板、大乐透信息展示板、公益展示板等。

  (三)须配备1台50寸及以上液晶电视用于赛事播放,至少2台可供查询赛事信息的台式电脑,以及空调、饮水机、卫生间等设施。

  (四)新增竞彩门店自然人代销者须亲自驻店经营,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销售人员年龄亦不得超过45周岁。

  (五)竞彩销售网点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须于9:00前开业。特殊情况停业须向市中心报告并张贴告示。

  (七)网点应规范使用宣传物料,及时更新,合理利用LED、电视、展板等设施进行赛事宣传。

  (八)代销者及销售人员应关注官方宣传渠道,掌握游戏规则,禁止宣传非官方信息、投注推荐、合买等违规内容。

  (九)代销者须下载并掌握代销者APP操作,协助购彩者完成相关登记与申报工作。

  1.传统竞彩店每季度竞彩游戏销售天数不足正常开售天数的80%(新增门店及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2.每季度竞彩销量不足9万元且排名全市后5名(新增门店及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3.每季度传统足球游戏销售低于1200元或大乐透销售低于3000元(新增门店及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4.每季度发生2次11:00前未开业或22:00前停业(不可抗力除外);

  8.虚假填报、瞒报超额(高额)申请书及大额购彩情况;每季度未及时填报超额(高额)说明书或填报的申请书、说明书存在逻辑问题达2次;

  (一)授权遵循公平、公开、择优原则。现有及新增代销者均可球盟会向市中心提出申请,市中心根据省中心批准及本市调整的权限数量进行分配。

  (二)申请条件:全市正常营业满3个月(含)以上的传统门店,须根据《辽宁标准店形象设计手册》完成店铺形象建设。

  2.审核与评审:市中心对申请网点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综合评分;

  3.公示与报批:根据评分结果排序拟定授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中心终审;

  (四)综合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按得分高低排序授权。得分相同时,按门店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优先次球盟会序。具体评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1.申报时序(20分):以市中心收到完整申请材料的顺序计分。第1名得20分,此后每递减一名减2分,直至0分。

  2.销售数据(20分):依据申请前100天内,除竞彩外其他体彩游戏总销量在全市排名评分。

  (2)商业配套完善度(最高6分):以百度/高德地图“周边搜索”功能为基础,结合现场核查,统计网点500米半径内正常营业的商业服务点数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便利店、餐饮店、休闲娱乐场所等)。

  4.新媒体运营能力(20分):以代销者或主销人员实名维护的短视频账号粉丝数为准(须无违规记录)。